一、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好处
1、县范围内持证看病可以减免部分医疗费用。
2、住院报销最高可达50000元。住院费用达2万元(贫困户1万元)以上的农户,可以申请县农村合作医疗救助金。
3、在本镇卫生院、经县卫生局审核合格的村卫生站门诊看病时,凭医疗卡可按30%比例报销,年封顶线50元。
4、白血病、癌症等13种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可按比例报销。
二、缴费标准、参加时间
以全家为单位参加,每人每年缴交20元钱,缴费时间为9月至11月。
三、报销程序
1、县内住院(门诊)治疗:在本县的医疗单位住院(门诊)治疗,出院时直接在医院专用窗口办理补偿。
2、县外住院报销
①参合农民患病住院原则上在镇、县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逐级就医,因病情需要到上级医院或省属专科医院治疗的,必须凭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介绍信到县合作办办理同意转院手续。因外出务工、探亲等原因在县外住院治疗的,必须委托家属或亲友在2个工作日内到县合作办办理住院手续。
②到县外就医,必须到省、市指定的定点医院住院才予以报销。省内非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和外省医院不予报销。
③办理住院手续后一个月内,凭《农村合作医疗卡》、身份证或户口簿、疾病证明书、住院医疗发票、中文处方或费用清单、病历等,到村委领取呈批表,然后到镇合医办申请办理。镇合医办根据有关规定,开具现金取款凭证,由当事人或代理人到当地农村信用合作社支取。
四、报销标准
镇级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70%,起付线100元;住院可报销费用剔除100元后按70%报销比例计算。
县级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60%,起付线为300元;住院可报销费用剔除300元后按60%报销比例计算。
县外住院报销比例为40%,起付线为25%;住院可报销费用剔除25%后按40%报销比例计算。
五、住院报销范围
中药、西药费、治疗费、手术费等列入报销范围,但滋补药品如白蛋白等血制品不属于报销范围(具体按照《广东省基本医疗药品目录》执行)。
六、住院报销流程
1、本镇、本县医院:入住定点医院→县、镇合作办核实身份→医院专用窗口办理补偿。
2、县外医院:住院报告→办理出院手续→村委领取呈批表、提出报销申请→镇合医办统一收集后交县合医办审批→镇合医办开具现金支票→信用社领取现金。
六、救助金申请流程:
个人申请→镇合医办领取呈批表→村委审批→镇合医办审批→县合医办复核→县领导小组批准(每季度一次)→镇合医办开具支票→信用社领取现金。
让我们共同弘扬互助共济的传统美德,共享幸福安康的美好生活!
欢迎梅林镇广大农民朋友踊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