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国家税务局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
一、职能配置
五华县国家税务局是主管五华县行政区划内国家税收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本县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二)根据本地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县国家税务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本地经济税源和省、市国家税务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地的中央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六)负责本地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税收会计、统计以及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十二)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十三)承办上一级国家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五华县国家税务局内设行政股(室)8个,下设直属机构1个,事业单位1个,派驻机构5个。
(一)内设行政机构(级别为正股级)
1、办公室
制定局机关和本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负责固定资产和财务管理等后勤保障及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助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2、税政管理股
负责流转税、所得税等税种的税政业务;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业务管理工作;负责金税工程流转税业务的管理、推广应用及认证报税、数据采集、稽核管理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增值税等税种的纳税评估体系,指导税源管理部门(或征收管理部门)开展纳税评估;负责增值税等税种的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检查工作;负责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实施、外国居民税收监管、情报交换、国际税务管理合作等;负责涉税法律事务;负责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管理性监督检查。
3、征收管理股
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处理执行税收征管法规、条例中的有关事项;负责研究制定征收管理办法和措施;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和税收资料等的管理;牵头组织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负责组织征管软件的推广和应用;负责发票(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仓储调拨以及普通发票的业务管理;牵头负责纳税评估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协调、管理工作;负责纳税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事项。
4、人事教育股
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调配、交流、辞职辞退、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及提前离岗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负责干部离任审计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党建、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工作。
5、监察室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工作;负责纪检组和机关纪委的日常工作。
6、计划统计股
负责税收计划管理、税收会计、统计等信息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编制和分配税收计划、指导组织收入工作,进行税收预测分析,负责税款征收信息的集中处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组织并检查税款征收、解库、提退等制度的执行;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监控重点税源;负责税收票证的管理。
7、办税服务厅
主要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发票购销、税法宣传、金税发售、报税稽核、咨询辅导和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等;负责处理不需要立案或调查取证的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负责车辆购置税的征收和管理工作。
8、税源管理股
负责研究制定税源管理办法和措施;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负责对出口企业退免税申报的审核和确认,组织落实本地出口货源征税情况并负责对外复函,负责本地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及分割单开具的检查及指导工作。
(二)直属机构
稽查局,级别为正股级,内设机构4个,级别为副股级,名称为:综合股、综合选案股、检查股、案件审理股。
稽查局负责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稽查选案、检查等工作;负责对上级交办、督办的重大税务违法案件及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负责税收举报案件的受理、上级交办、转办及征收管理部门移交的有关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上级稽查局对稽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工作的组织与配合;负责与公安、检察、法院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涉税问题稽查和协查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和整顿规范税收秩序工作。
(三)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级别为正股级。
信息中心负责组织税收管理、综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涉税信息等综合数据库;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对征管数据进行质量审核、加工处理、综合分析等;负责网络及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四)派驻机构
5个派驻机构,级别为副科级,其内设机构3个,级别为正股级,名称为:综合业务股、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股。
1、华南税务分局
负责管辖河东镇、郭田镇、双华镇、横陂镇等4个镇辖区内的国税税收征管工作。
2、华城税务分局
负责管辖华城镇、转水镇、岐岭镇等3个镇辖区内的国税税收征管工作。
3、潭下税务分局
负责管辖潭下镇、长布镇等2个镇辖区内的国税税收征管工作。
4、安流税务分局
负责管辖安流镇、棉洋镇、周江镇等3个镇辖区内的国税税收征管工作。
5、龙村税务分局
负责管辖龙村镇、梅林镇、华阳镇等3个镇辖区内的国税税收征管工作。 |